據悉,若想要在今年獲得通過,自動駕駛汽車法案就得附加在周三提出的一項為政府運作資金的法案上。然而,現實情況是,自動駕駛法案并沒有出現在周三提出的這一份法案上。
對此,為此已經努力超過一年的參議院商業委員會主席、共和黨參議員約翰·圖恩和密歇根州參議員加里·比德斯發誓稱,他們將在明年再次嘗試讓法案通過。
“這項技術將繼續發展,我們將繼續嘗試通過法案。”圖恩表示。在其看來,如果國會在2019年仍不采取行動,這將成為一個“問題”。
同時,比德斯也發出警告稱,美國在自動駕駛汽車方面正在被中國、韓國和其他國家趕超。相比于美國,其他國家正在大力發展自動駕駛技術,并制定相應的監管框架。
在美國,相比于在參議院的“艱難”,自動駕駛汽車法案在眾議院已經于去年通過,只是,因為一些民主黨人出于安全隱患問題的反對,這項法案的前進也已經陷入停滯階段。
不過,雖然法案制定方面稍有停滯,但在技術和應用推廣方面,美國已經走在了前列。
技術研發方面,美國有福特、通用、Waymo等,而在落地應用上,Waymo也已經拿到了美國首個商業自動駕駛打車服務執照,并在鳳凰城正式推出自動駕駛出租車服務。反觀國內,多數自動駕駛汽車依舊被局限于有限場景內,距離真正的商業化載人還有一段距離。